2021年菏泽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81人)

2021-11-0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东明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现将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应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东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能应聘。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加大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力度的要求,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国内高校毕业生涉及研究生条件的,自2017年起参加研究生国家统招,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研究生不作全日制要求。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二、招聘计划和岗位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0 月29 日09:00—11月2 日16:00查询时间:2021年10 月30 日09:00—11月 4日16:00报名网址: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mzf.gov.cn)。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准确上传和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近一个月正面免冠大头数码彩色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不得佩戴首饰,无美颜,浅蓝色背景),确保照片清晰、明亮、不变形、可辨认。规格:分辨率120像素(宽)×160像素(高),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建议考生到照相馆拍照获取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网上审核,无法通过笔试人脸识别入场等影响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或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2021年10月30日09:00—11月3日16:00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部门)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报名结束后,经过资格初审确定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或调整招聘岗位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调整招聘计划。核减和调整聘用计划的情况,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mzf.gov.cn)上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如因不符合其他岗位要求无法改报的,退回考务费。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1年10月30日09:00— 11月4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11月4日12:00前及时与东明县人社局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30-6259938)。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登录该网站及时打印《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打印,后果自负。)。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须于2021年11月3日(8:30-12:00, 14:00-16:00)到东明县人社局考试中心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有效期内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考务费。四、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二)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公安局禁毒服务中心招聘岗位先按招聘计划1:5确定拟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人员,体能素质测评后,然后再从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其他招聘岗位不需体能素质测评,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直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进入体能素质测评或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体能素质测评或面试。拟参加公安局禁毒服务中心体能素质测评和其他招聘岗位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体能素质测评或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拟参加体能素质测评或面试的人员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各环节均可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拟进入公安局禁毒服务中心体能素质测评和其他招聘岗位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本人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1)笔试准考证。(2)《2021年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本人签字的《2021年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考限东明县籍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本人户口簿(2021年10月20日前落户东明县)。(5)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交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有效期内打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交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须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6)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报到证,报到证遗失的,须提供省人社厅或省教育厅出具的遗失证明。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其中,上述材料中(4)、(5)、(6)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3)原件按顺序装订。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2021年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2021年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照相再次录入信息。(三)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由东明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考试成绩,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四)面试1、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2、面试考务费标准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每人70元。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五)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结束后,由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五、考察和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入职审核工作的通知》(菏人社〔2021〕14号)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提供入职审核专题报告。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公安局禁毒服务中心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所要求的人民警察体检项目进行,由东明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其他招聘岗位体检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六、公示和聘用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东明县所报考的岗位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七、其他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未尽事宜,由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别提示:1、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www.dmzf.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2、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见附件4、附件5),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0- 6259938 。附件1:2021年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附件2:2021年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附件3:2021年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应聘介绍信.doc附件4:2021年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附件5:2021年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健康承诺书.docx                                                                                                    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0 日文章来源(附件请在此链接下载):http://www.dmzf.gov.cn/art/2021/10/20/art_30000_10298889.html

2021年枣庄山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补充协管员招聘简章(18人)

2021-10-29

山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因部分原有协管人员离职,现需补充一批协管人员到城区和镇街中队从事协助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委托山东山汇人才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基本原则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德才兼备、择优聘用。被录用人员与山东山汇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与聘用单位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招聘岗位。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违法违规被辞退或开除公职、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5)有纹身等不适宜从事辅助执法工作的。(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男性协管人员(18人)身高在170CM以上,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30周岁;身体健康适应综合执法工作要求,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集中住宿。三、招聘程序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通过山亭政府网(www.shanting.gov.cn)、山东山汇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www.sdshrcw.com)和微信公众号:“山东山汇人才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一)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1日16:00止。截止时间以电子邮箱收信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请下载《山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报名表》准确、完整、规范填写个人简历,连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等岗位所需证书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sdshrcw@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报考岗位”。请应聘者保证信息真实性,如信息失实,将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三)简历筛选。综合考虑应聘者条件、岗位要求等因素,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择优进入面试。未能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本次招聘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可增加笔试环节(四)面试通知。面试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请关注相关信息发布平台。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五)体检。通过面试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出具医院体检证明(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六)公示及聘用。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山亭政府网(www.shanting.gov.cn)、山东山汇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www.sdshrcw.com)和微信公众号:“山东山汇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将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前来报到。所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工资1700元/月,试用期满缴纳保险。四、其他事项(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应及时了解山亭政府网(www.shanting.gov.cn)、山东山汇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www.sdshrcw.com)和微信公众号:“山东山汇人才网”上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三)本简章由山东山汇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四)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632-8817077附件:《山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报名表》山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山东山汇人才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10月27日  附件:《山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请点击下方链接下载)原标题:山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补充协管员招聘简章文章来源:http://www.shanting.gov.cn/zwgk/xxgkml/qzbm/qczj/202110/t20211027_1320673.html

2021年淄博市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83人)

2021-10-28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类别为:综合类(A类)和专业技能类(E类)。A类岗位中:A1类岗位(管理岗位)和A2类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3类岗位(面向沂源县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档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4类岗位(面向沂源县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E类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资格审查、A类岗位面试及E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公示由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报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二、招聘范围及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三)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四)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7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条件。(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10月26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10月26日。(六)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其中,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仅限相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七)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26日。(八)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九)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十)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2021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要求:“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次招聘主要面向2019—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四、报名与初审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地址: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yuan.gov.cn/)“公示公告”栏。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日09:00-10月29日16:00。审核时间:2021年10月27日09:00-10月30日12:00。缴费时间:2021年10月27日09:00-10月30日16:00。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要求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JPG格式,大小15-45KB),并在规定的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内提交,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咨询。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事项,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10月30日10:00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证明。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有关信息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2、网上初审: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安排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3、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除A4、E类岗位和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残疾人应聘的,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10月29日下午16:00前将免笔试考务费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本人,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4、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缴费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A3、A4、E类岗位按1:1,岗位标识为基层岗位的按1:2,其他岗位按1:3)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结果在报名缴费截止后进行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五、考试与资格审查(一)笔试1、综合类笔试:综合类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开始前3天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综合类笔试由沂源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2、有关要求: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A1、A2类岗位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A3、A4类、E岗位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沂源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弃权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三)面试根据岗位特点,A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E类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A1类、A2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A3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0%的比例,加档案考核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档案考核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A4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E类岗位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免笔试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排名顺序,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六、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未按要求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材料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体检由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七、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八、咨询、监督及其他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咨询电话:沂源县人社局0533-3221430监督电话:沂源县纪委监委派驻组0533-3231414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请于末尾文章来源链接下载)附件1:2021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应聘须知附件3:同意应聘证明(式样)附件4:村书记岗位报名表附件5、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标题:2021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文章来源(附件请在此链接下载):http://www.yiyuan.gov.cn/gongkai/site_yyxrlzyhshbzj/channel_c_5f9f6caf744146b464b6e886_n_1605852126.0326/doc_616d0e4c33f21018546c1aa4.html

2021年东昌府区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9人

2021-10-2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东昌府区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日以后出生);(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6年(含)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以及在我区入伍的或东昌府区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11月3日为截止日期。不能应聘的情形:(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二、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三、报名、初审和缴费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 9:00-11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1月3日11:00-11月6日12:00报名网址: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www.dongchangfu.gov.cn)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人员在网上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网上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二)网上初审初审时间:2021年11月3日11:00-11月6日12:00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派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1年11月3日11:00-11月6日16:00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2021年东昌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2021年东昌府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11月10日9:00-11月14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其中,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四)资格审查东昌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一)笔试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笔试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4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地点为准。(二)面试面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五、考察体检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体检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六、公示聘用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七、其他本次东昌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咨询电话请在《2021年东昌府区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查询(见附件1)。 监督电话:区委组织部:0635-8413511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8419597附件1:2021年东昌府区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2:2021年东昌府区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3:2021年东昌府区面向全区优秀社区书记或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东昌府区委组织部                                    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5日原文链接(附件于原文下载):http://www.dongchangfu.gov.cn/ywdt/tzgg/202110/t20211025_3756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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